问题 | 企业破产员工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员工如何赔偿 企业破产员工的赔偿如下: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计算基数乘以计算年限,其计算基数按照员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其中包含绩效奖金、年终奖、各类津贴和福利补贴等等货币性质的收入。其计算年限,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申请破产不予受理的情况 下列情形会有申请破产而不予受理的裁定: 1.因无管辖权而裁定不予受理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法律网提醒,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因申请人不具备债权人资格而裁定不予受理 主要类型有:一是债权正在诉讼中,二是债权未经诉讼确认,三是判决未生效、被撤销、被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四是债务已清偿或可能得到主债务人、担保人的清偿,五是申请人明确放弃提起破产申请的权利等。 3.因债务人无破产主体资格而裁定不予受理主体资格。 4.不能证明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三、破产程序最长期限 破产程序最长期限并没有法律明文限制,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法律只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的时间进行了限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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