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多少起诉费 |
释义 | 一、离婚需要多少起诉费 离婚需要多少起诉费,具体情况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判决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三、起诉离婚几次才能判离 能不能离婚关键看离婚的情形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的理由充分、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的,在实践中一般诉讼两次发院也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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