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的办理如下: 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法律网提醒您,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房产办理继承需要多少钱 房产办理继承需要的金额需根据房产面积判断,具体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多久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要三十个工作日。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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