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官司打赢了诉讼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官司打赢了诉讼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官司打赢了诉讼费对方不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处理。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法律网提醒您,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起诉要钱的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钱的诉讼费是50-300元不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三、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如下: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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