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一、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不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三、离婚起诉后一方不到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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