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在什么情况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1.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发生; 2.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合意; 3.当事人存在根本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 针对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这个问题,我们具体有两种情况需要界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由于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因此便不再需要做出通知;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方是有义务通知另一方的。 ![]() 三、解除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合同通知书需要写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对方违约现任追究的权利保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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