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网提醒,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者辞职可主张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0.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三、员工经济补偿金应该什么时候支付 员工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法律网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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