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能与家人联系吗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能与家人联系吗 行政拘留能与家人联系,但需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 1.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三、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没有案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法律网提醒您,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参军的政审等公务考试的政审环节会起到阻碍作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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