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一般怎么执行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一般怎么执行 强制执行的执行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嘛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三、强制执行怎么中止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强制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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