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如下办理手续: 1.女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离婚起诉书及副本、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法定准予离婚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多久宣判结果 起诉离婚三至六个月宣判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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