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判定 |
释义 | 一、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判定 无故拖欠工资的判定是,超过三十天不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老板拖欠工资工资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老板拖欠工资工资的解决办法是: 1.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三、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用提前30天吗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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