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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手续
释义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手续的方式如下:
    1.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就是三天);
    2.期限届满,员工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社保关系转移。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出现法定的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赔偿吗
    在员工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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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