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遭拒不还款怎么办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遭拒不还款怎么办 强制执行遭拒不还款的,法院会直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是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被执行人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多久受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7天左右受理。人民法院若是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提级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自己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 三、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应中止执行,有财产的时候在执行。法律网提醒您,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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