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吗 |
释义 | 一、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能在外地办理。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二、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我国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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