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后补签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补签的协议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8.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由于书写时夫妻双方并未生育,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无孩子)时就不存在约定孩子归谁,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完成时生效。法律上的离婚以离婚登记为准。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三、补办离婚协议到哪里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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