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笔遗嘱生效要件 |
释义 | 一、代笔遗嘱生效要件 代笔遗嘱生效要件如下: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代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三、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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