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有效期多久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有效期多久 民事诉讼有效期为三年。 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不超过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期限可以约定吗 不可以。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均不予认可。 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 三、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1.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诉讼中断的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诉讼中止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 3.诉讼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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