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买的房子可以卖出去吗 |
释义 | 一、刚买的房子可以卖出去吗 刚买的房子只要产权证已经办理,是可以卖的。只不过税费方面是没有减免的,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5年以上的,减免一部分税费。五年后,减免个人所得税。 如果还没有房产证,只要你把房子的合同和开发商协商,改成买方的名字,然后再到当地房管局把您的房子的备案撤掉就可以了。但是办理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权证》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书或经房管处交易见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拍卖成交的提交委托拍卖合同及经房管处交易见证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中非中国公民购买存量房的,必须提交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并提交国家安全局备案证明; 5.如属房改房、集资房转让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转让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三、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中介费谁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不需要承担中介费,法律网提醒您,中介方不得要求委托方支付,但可以要求委托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的,中介费由违约方负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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