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 |
释义 | 一、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 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按规定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法律网提醒您,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 二、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物业费诉讼期限是三年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物业管理费的税率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的税率是3%或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适用3%的征收率;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适用6%的收入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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