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合同计税依据怎么填 |
释义 | 一、房产合同计税依据怎么填 房产合同计税依据填法有如下两种: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法律网提醒,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房产合同契税谁交 房产合同的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 三、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房产合同丢了要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1.备件申请 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 2.备案查档 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 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并发证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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