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非法经营罪的看法 |
释义 | 一、对非法经营罪的看法 对非法经营罪的看法有: 1.所谓“非法”,是指该经营行为违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范。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2.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以市场秩序作为本罪侵犯的客体,这一方面表明非法经营罪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另一方面,个罪客体与类罪客体的重叠,也印证了该罪之规定是“扰乱市场秩序罪”这一节的“兜底”条款。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 二、非法经营罪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犯罪类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三、非法经营罪可以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经营罪下一定条件可以判缓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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