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离婚女方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过错离婚女方赔偿标准 过错离婚女方赔偿没有统一标准,离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而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侵害行为造成的具体结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 二、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如下证据: 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法律网提醒,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三、离婚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么? 离婚时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的。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 “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它会随着时间的经过而消失,即使不结婚,青春也会消失,不会停留在某一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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