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 三、事实婚姻等于合法的婚姻吗 不等于。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