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咋办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咋办 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详细规定是,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法律网提醒你,离婚诉讼费用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每件收取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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