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离婚证需要双方一起去吗 |
释义 | 一、领离婚证需要双方一起去吗 领离婚证需要双方一起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证的领取流程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 1.签订离婚协议书。 领取离婚证之前,需要离婚的双方去协商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孩子抚养权等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离婚双方可以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2.备齐相关证件。 离婚时主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带上相关证件,离婚双方就可以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登记手续了,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领取离婚证是非常快速的,往往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理结束,具体要参考当天办理登记的人数多少。 三、再婚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再婚离婚证丢了不影响再婚结婚登记,因为再婚也是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来办理婚姻登记,只要双方当事人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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