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这样赔付: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二、买了全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全赔吗 买了全险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全赔,其主要看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则划分情形而定的,如果其交通事故的方式属于全险的承保赔偿范围的,其保险公司可以全赔,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属于免责范围内的情形,其保险公司不会全赔。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效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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