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运用主要有 |
释义 | 一、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运用主要有 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运用分为三类: 1.是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并能行使的权利。比如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收集提供的证据、申请财产保全、在法庭提供新证据、要求重新调查、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执行等; 2.是虽为当事人双方享有,但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行使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诉讼权利包括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质证; 3.是一方当事人专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撤诉,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和反诉则专为被告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我国继承权的平等原则有哪些内容 我国继承权的平等原则有如下内容: 1.男女平等,男女所享有的继承权地位是平等的。在继承人的范围和法定继承的顺序的确定上,男女平等。适用于父系亲等的,同样适用于母系亲等。 2.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受的权利是相同的。 3.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三、夫妻双方平等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双方平等原则: 1.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 2.规定男女在结婚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结婚后根据双方的约定,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成为双方的家庭成员。 3.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 4.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构成法定的离婚情形,均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准允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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