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一、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3)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二、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什么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是: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法律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法律网提醒你,经公证的遗嘱与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相比,效力是最高的,其他未经公证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相抵触的部分只能按公证遗嘱办理。而继承权公证则是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提供有力的法律凭证。 三、继承权公证的流程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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