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复议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提出复议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提出复议法院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要受理复议并进行审理,复议审理的期间,原裁定或者原决定不停止执行,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法院复议的原则 法院复议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 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3.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以下情形仍然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 三、不服法院的调解书,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吗 不服法院的调解书,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法律网提醒,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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