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 1.出租人应提供身份证、《房地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等材料; 2.承租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 3.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5.纠纷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法律网提醒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房地产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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