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代表负什么民事责任 |
释义 | 一、企业法人代表负什么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负连带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属于公司的股东,且存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形,则应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具体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视实际的情形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承担责任的情形 企业的法人代表承担责任主要情形是: 1.在代表企业的场合签字或者企业对外合作的文件上签字的; 2.企业破产并附有个人责任的; 3.在法人代表知情的情况下企业所负的债务和享有的债权; 4.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需要个人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的; 5.因经营过错导致的责任。 ![]() 三、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 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法律网提醒你,具体说来,公司法人职权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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