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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安置房性质是什么?
释义
    一、回迁安置房性质是什么
    回迁安置房性质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法律网提醒您,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二、回迁安置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回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提取人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则不能办理提取。提取公积金不是按是否“拆迁拿安置房”为提取的依据。而是按是否按购房、在本地就业、私房改建等规定实行。所以情况要看能否符合上述情况,能符合则可按规定提取,否则就不能提取。
    
    三、拆迁安置房能否转让
    拆迁安置房能转让。前提是要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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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