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开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释义 | 一、员工离开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离开公司,公司存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被迫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况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网提醒您,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公司解除合同不给补偿金可以仲裁吗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因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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