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 1.补充协议是否具备下列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协议才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内容冲突时,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法律网提醒,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特征: 1.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专业施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三、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 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当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时,谁主张谁应当举证。法律网提醒,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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