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 |
释义 | 一、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 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如下: 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三、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 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 清算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清算过程中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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