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书面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书面合同一般包括三个内容: 1.约首 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 2.本文 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 3.约尾 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应采用书面合同而未采用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有,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于应当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取书面合同,但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或者合同双方对于合同的成立没有争议的,也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三、书面合同和纸质合同是不是一个意思 法律网提醒您,书面合同和纸质合同不是一个意思。 1.书面合同是“口头合同”的对称。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纸质合同一般是指打印出来的呈现在纸上的合同,“纸质合同的电子版和纸质合同”同属于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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