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找失踪人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报案找失踪人需要哪些条件 报案找失踪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二、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法律网提醒您,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起诉时无法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得联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在诉讼中补充提交委托证明。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三、宣告失踪的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公告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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