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规定 |
释义 | 一、交通违章扣分周期规定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规定是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总分数为12分,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一个周期结束后,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通过缴纳罚款是可以消除的。不会再转到下一个年度;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已经记满了十二分,那么就需要驾驶员到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的学习。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内,记满十二分并进行考试的驾驶员,如果考试成绩合格,原来的积分分数就可以被消除了;如果还是不及格,那么就要申请补考的机会。也有少部分的司机,在一个周期内连续的记满十二分,本来通过考试,已经取消了。结果又因为交通违章再次被记满分数,那么他在进行考试的时候,不仅仅限制于理论的内容,还会增加实际的考场驾驶。 二、交通违章行为怎么举报 1.可以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电话举报。 2.登录当地的交通网的举报交通违法专栏,写出自己的举报对象。 3.邮寄举报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 法律网提醒您,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当中进行举报。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 三、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应消除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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