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成功需要去民政局吗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成功需要去民政局吗 离婚调解成功不需要去民政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后者夫妻双方能在法院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 二、离婚调解需要的时间 离婚调解一般需要一天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调解的流程 离婚一审调解的流程如下: 1.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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