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仲裁时效为多久 |
释义 | 一、工伤一级至四级享受什么待遇 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如下: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时效为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工伤保险待遇注意问题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注意的问题有: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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