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二、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是: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 三、宅基地买卖风险有哪些 宅基地买卖风险有: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法律网提醒您,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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