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期最长是多久,期间的待遇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工伤医疗期最长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最长是36个月的。 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业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被保险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作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 二、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有哪些内容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医药费、住院服务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去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假肢、矫形、假眼和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的享有,以及停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三、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