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如下: 1.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会坐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