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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释义
    一、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管辖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如下:
    1.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会坐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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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