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 第三者责任险不属于强制险。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法律网提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责任险的区别是: 1.两者的性质不同。 2.两者的目的不同。 3.两者归责的原则不同。 4.两者赔偿的途径不同。 5.两者遵循的法律不同。 ![]() 三、交强险责任险赔偿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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