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和主体 |
释义 |
一、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 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二、提起公诉的主体 提起公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提起公诉是不是会判刑 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我国法律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对于公诉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依然有可能做出无罪判决的可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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