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是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年限的,但是其正常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或者超过十五年每年年检两次,检验不合格的的应当办理报废手续。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引用法条:
[1]《机动车报废单》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