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专利权人的权益比例是怎么分配的? |
释义 | 一、多个专利权人的权益比例是怎么分配的?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因此,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数量没有限制。所有的专利权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当然如果权利人之间有约定,也可以从约定。 二、专利权共有人的权利如何行使 1、约定优先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 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 (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 (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 三、专利权共有的种类有哪些 1、专利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2、专利权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四、专利权的效力 ? (一)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对于多个的专利权人在作品出来之后,那么所得到的权益就归专利权人所有;而对于利益的分配也同时可以按各自的权益来进行分配,但最好是提前的约定,按照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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