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
释义 |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签合同没到期违约怎么处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赔偿是按照每满一年赔付一个月工资来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但赔偿金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相关法律知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属于一次性补偿津贴,根据免征个人税所得税的标准不需要缴纳税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民法典》第四十条 [2]《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3]《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4]《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5]《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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