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 |
释义 | 一、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 父母离婚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对于孩子的归属的确定有很多的方法: (一)双方协商决定,可以是一段时间跟一个,长大到一定岁数之后跟另外一方; (二)孩子如果满8岁的需要询问孩子的意愿,参考孩子的意愿选择; (三)双方达不到共识的,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孩子最有利的一方作为抚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起诉流程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个阶段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个阶段是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知识的了解,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去做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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