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审判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刑事审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第一审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第二审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再审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简易程序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二、刑事再审的审判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三、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时间期限规定为: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审判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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